高速公路追尾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缘由分析及预防

高速公路追尾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缘由分析及预防

发布时间:2023-12-30 23:17:05    作者:rng电子竞技俱乐部官网

  “十四五”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全方面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在“十三五”时期,我国高速公路里程保持世界第一,高速公路覆盖近100%的20万以上人口城市。高速公路作为一种高等级的公路形式,具有高速、安全、通行能力高等特征。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的持续不断的发展,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得到满足,然而,在高速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隐患。追尾事故是高速公路中最常见的交通事故类型之一,有研究表明,据统计,我国高速公路环境中所产生的交通事故总数自 2003 年虽逐渐开始下降(累计下降达 70%),但近几年来这种下降趋势却逐渐趋于平稳,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事故所导致的伤亡人数仍居高不下。有研究数据表明,追尾事故占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总数的 50.48%,是高速公路产生的各类事故形态中占比最多的一类,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率远高于普通公路。追尾事故的发生不仅会影响高速公路的畅通还会导致严重的事故后果,对出行者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因此,在公安部交管局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2021年,对高速公路追尾事故的预防工作显得很重要。下面,笔者就高速公路追尾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缘由分析及预防提出拙见。

  (一)高速公路发展状况。我国第一条高速公路始建于1988 年 10 月,在此之后的十年间,高速公路快速的提升,里程数从1989年的0.03万km 迅速增加到1999年的1.16万km。在此后的十年间(1999年—2009年),高速公路里程数持续稳步上升,截止到 2009 年底,我国高速公路里程数为6.51万 km,位于世界第二名,仅次于美国。2020年5月1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2019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指出,2019年全年高速公路建设完成投资11504亿元,增长15.4%。 高速公路里程增加0.70万公里,达到14.96万公里,远超于美国的9.59万km。

  (二)高速公路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总体特征。先从整体上来纵观整个道路交通事故发展的趋势,分别是全面上升时期(1985 年—1996 年)、高位波动时期(1997年—2006年)和稳步下降期(2007年至今),其中在 2002年我国交通事故发生总数达到了顶峰,共发生近 77万起交通事故,造成约11万人死亡,此后的总体趋势呈现下降趋势。据有关多个方面数据显示,交通事故在高速上的发生率约占一般公路的十分之一,但其所造成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以及经济损失程度却高达四分之一左右。而在高速交通事故中,追尾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占事故总数的34.29%、31.28%和37.05%,由此可见,追尾碰撞事故在高速事故中所占的比例最高,后果也最严重,是危害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最重要的因素。

  高速公路追尾事故是指在高速行车环境下同一车道跟车行驶的两辆车中,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发生碰撞的过程。高速公路追尾事故大体上分为静态追尾与动态追尾,动态追尾是指两车追尾时前车相对于地面是处于运动状态的,静态追尾指两车追尾时前车相对于地面是处于静止状态的,考虑到静态追尾事故多发于二次事故之中,笔者子这里主要是针对动态追尾事故做探讨。笔者梳理近年来高速公路动态追尾事故数据,整理出在高速追尾事故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伤亡率大。我国规定机动车在高速行驶最高车速不允许超出120km/h,最低车速不能低于60km/h。但从现实情况看,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上正常行驶时的车速一般都不会低于100km/h。高驾驶速度意味着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员受到的冲击力会比低速行驶更大,并且很难有时间做出减轻事故程度的反应,加之高速公路连环追尾事故一般会伴随着多次撞击、车辆变形等情况,机动车驾驶员及乘客往往没有办法进行自救活动,很难在事故中存活下来,因此高速公路连环追尾事故的致死率一般是比较高的。比如在2011 年 10 月 7日 16 时,天津市滨保高速公路上发生的大客车和小轿车追尾,造成 35 人死亡。2018年1月17日1时9分,广昆高速公路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思林镇东龙村达布屯路段,一辆由广东开往云南的云AR5379号大型普通客车(核载52人,实载54人)与前方桂AQ7039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追尾碰撞后侧翻,翻下路边30米处,造成4人死亡、50人受伤。

  (二)夜间、凌晨是高发时段。由于天气光线等诸多因素,驾驶员在夜间行车心情比较放松,注意力也就容易分散。据多个方面数据显示,高速公路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有一半以上发生在夜间、凌晨时段,由于凌晨能见度低,夜间和凌晨有可能会出现视觉疲劳、驾驶疲劳,导致此时间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大货车。据我国有关部门对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抽样调查结果为,84%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日均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其中40%超过12小时,64%货物运输车辆只配备了1名驾驶人,加上物流运输行业的特殊性质,夜间行驶不可避免,夜间、凌晨驾驶人疲劳时判断能力变弱、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导致追尾事故发生。

  (三)损失重、救援难度大。在高速上,车辆行驶速度快,若发生追尾的交通事故,往往会诱发连环追尾事故,导致数十辆甚至上百辆机动车首尾相撞,酿成重大车祸。机动车事故又往往伴随着火灾,烧毁大量的车辆和货物,损害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如果其中含有运载化学危险品的机动车,甚至会导致有毒气体外泄、爆炸等后果,造成更大的人员受伤或死亡情况,污染正常生态环境,对我们的生命、经济、生态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其次,高速公路连环追尾事故存在救援难度大的特征。一方面,多点多车相撞的情况下,高速公路连环追尾事故现场的秩序必然是比较混乱的,势必存在交通堵塞,路面不畅的情况,这使得救援车辆及救援人员难以快速接近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另一方面,高速公路连环追尾事故现场正常的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到的人员受伤或死亡数目也都比较大,从哪里先救,派多少人员和车辆去救,怎么样才可以最快实施救援等等,都是此类事故救援的难点。

  (一)人。人的因素始终在事故发生的原因中占据主要地位,人是交通事故的主体,纵观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数据,显而易见高速公路上存在许多不良驾驶现象,主要体现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等。在这些突发情况下,难免会发生车辆碰撞或者失控的事故,这些都是咱们不可以所预知的,但是却是我们也可以规避自己的行为所预防的。针对目前一些安全事故的检测结果和科学实验来证明,当驾驶员采取较高的速度,在高速上行驶的时候,本身的视角会变得更狭窄,相比普通速度行驶,会更容易造成自己的肢体变得僵硬,这是驾驶员本身所不能控制的自然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十分容易形成车辆事故。因此许多安全事故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所产生的,超速行驶的机动车往往会加大自身的惯性,如果突然面临紧急状况和危险的话,即使驾驶员本身有丰富的驾驶经验,那么也不能采取比较有效的应急措施。

  (二)路。道路因素是交通运行的载体,作为交通运输的基础设施,高速公路路况的好坏,配套设施是否齐全直接影响到交通安全。当高速公路随着车载的碾压、自然的侵蚀破坏以及设计的缺陷,安全风险隐患暴露。2017年8月10日23点34分,一辆客车(核载51人,实载49人)自成都驶往洛阳,途经京昆高速公路西安方向秦岭一号隧道时撞向隧道口,造成车内36人死亡,13人受伤。该隧道附近为连续40多公里的下坡路,隧道外的道路断面比隧道内宽度有明显突变,但隧道外面护栏与隧道内壁之间没有过渡连接设计也是导致事故如此惨烈的原因之一。除此之外,还有的高速公路实施工程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安全措施,没有正真获得具体的落实,从而造成高速公路的质量出现了问题。而且一些实施工程单位没有正在高速公路进行定期的养护和维修,这样就有一定的概率会造成一些路面已然浮现严重的质量上的问题,但是没有正真获得及时的解决,从而造成整体路况条件比较差,对于驾驶员的行驶来说是十分艰难的。

  (三)管理方面。高速公路交通管者对该路段的执法力度和宣传力度,也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影响着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由于当前交通管理的压力一直上升,警力与当前交通管理不协调,对路面的巡查不够全面,尤其是在节假日、早中晚时间段重要路口、路段,车辆的数量特别多,这样追尾事件的发生几率也就特别大,但是路面执勤警力却不足,对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不能够做到良好的管控。加上高速公路的交通参与者流动性较大,交管部门在开展事前管理较为困难,基本只可以通过交通标志标线等高速公路交通设施的提醒,以及驾驶员的自觉。此外,高速公路交通设施设置的不健全也是一个高速公路追尾事故预防的管理缺口,当前经济正在持续不断的发展,选择高速公路出行的机动车驾驶人慢慢地多但机动车数目普遍增多的同时,与之相对应的道路交互与通行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停车场、临时停车位、交通信号警示灯、交通警示标志等建设却没有同步实施,也是导致大量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如需要紧急停车、休息、维修车辆只能等待救援车辆实行营救。

  (四)客观环境。外因是交通事故的外部条件,这主要体现在气候方面,高速公路是相对封闭的道路,不能随时随地驶入或驶出,天气因素和气候因素是我们人为所不能够控制的,一些雨雪天气或者是冰雹,可能会对高速公路的行驶带来严重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一旦遇到雨雾恶劣天气,能见度降低时,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往往只能减速慢行,方便的可以驶向服务区或在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但在高速车辆众多的情况下,能见度低常常导致车辆追尾,而且是连环追尾。

  (五)车辆自身安全风险隐患。高速公路夜间发生追尾事故明显高于日间,这类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车辆的灯光不全或尾部无灯光,货车不贴反光膜等。许多大型货车由于车辆的尾部灯光安全设施不全,或由于线路问题引发短路等,使车后没有尾灯,没有警示标志。在高速上经常见到很多货车整个尾部被厚厚的尘土覆盖,在夜间行车时后车无法发现前车灯光和反光膜的反光,这些现象造成驾驶者错觉,导致两车临近时无法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再加上高速公路是全封闭的道路,货车的行驶速度较慢,而小型客车的速度较快,由于速度差的原因,行驶时在后方的车辆很难发现前方车辆,特别是在前方无尾灯的货车正在超车时,极易发生小车追尾货车事故。

  1.对驾驶员开展防御性驾驶培训。要将防御性驾驶纳入新晋驾驶人考试培训科目中,防御性驾驶技术始于一九五零年代的美国,并持续流行于英、美等国家,现广为发达国家所采用,成效显著。而在我国,防御性驾驶还是一件新鲜的“西洋货”。防御性驾驶技术的核心是将相关的驾驶技能和驾驶习惯进行系统的总结和归纳,形成一套简单明了、科学系统的安全驾驶体系,它能帮助驾驶人更清楚地了解人类的“生理缺陷”;更全面地观察并了解驾驶环境;更准确地预测不确定的潜在的危险因素;更及时地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交通事故。将这套驾驶技术纳入驾驶人培训课程中,有利于驾驶人提高安全行车的意识和技能。

  2.提升群众自救能力。我国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难度并不大,在驾驶证普及的同时,往往疏于对驾驶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因此对于驾校而言,应经常性地对学员进行有关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方面的教育,教授学员遇到高速公路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方法以提升驾驶人的自救能力的建设。在这里我们大家可以学习他山之石,德国的驾考是欧洲最为严格的驾考之一,在理论考试之前一定要进行14课时以上的理论学习,以充分了解急救、交规、避险技巧等。

  3.强化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交通管理部门应利用多种渠道和创新宣传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达到 “全民学习、全民宣传”的效果。一是横向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与高速公路公司、法院、检察院、交通、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完整部门联动机制,以重点节假日和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为重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强化媒体交通安全宣传提示。通过与电视台、报纸等多家媒体联合,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发布交通安全提示、路况信息,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普及率,发挥双微平台和“点对点”短信平台的作用,利用互联网、短信和路面LED显示器及时发布辖区路况、曝光严重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三是加强对村、校、企的宣传定期走入沿线村庄、学校、客货运公司进行普法宣传,让沿线居民熟知安全法律和法规及了解高速公路的危险性,特别是做好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四是创新宣传手段。在全媒体时代下,不断探索各种吸引驾驶人注意和深思的宣传手段,采取多样化、多渠道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4. 加强交通管理部门执法力度。高速公路交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在执法中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思想,做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有助于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各类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逢五逢十”“两客一危一货”整治统一行动、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整治统一行动、货车超低速行驶专项整治行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活动、“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等统一行动;强化路面管控措施。交通管理者应重点加强交通违法和恶劣天气多发、交通事故易发或者交通流量较大路段、节点的巡逻管控,查纠车辆占道、违停等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强化对重点车辆的管控。从源头抓起,将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作为日常管理重点,定时深入企业加强安全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 提升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高速公路需要结合道路几何特征和既有的事故多发点,对易发生超速的路段、匝道,增设纵向视觉减速线、减速带,同时能设置车速反馈屏,增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提示。隧道内可优先考虑增强照明系统、安装反光环,减少追尾事故的发生。对于照明条件缺乏的路段,可优先考虑应用雨夜标线,增强夜间恶劣天气下的照明效果。对部分易发生碰撞护栏的路段,应当适当加强护栏的防护等级标准,并按照新国家规范合理进行端头处理。

  2.完善高速公路各类安全设施。虽然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修成通车时,各类安全设施都已安装,但跟着时间的推移,及道路的超负荷使用或老化、损坏,都需要及时补充完善。另外,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力保恶劣天气下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在恶劣天气多发时段,及时提示恶劣天气预警机制,提醒驾驶员谨慎驾驶。高速公路无通行条件时,决不容许车辆通行,道路通行条件较差时,要有引导警车带路,后卫警车压队,不容许车辆穿插车队,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确保车辆顺利通行。

  1. 普及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充分的利用查处易引发事故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全立交、中央隔离,控制出入的道路,车辆上路巡逻只能单向且警力有限。利用警车巡逻查纠违法停车、占道行驶、超速、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不系安全带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用有限。特别是面对在巡逻对面方向发生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只能是望“车”兴叹,再经出口调头重新驶入高速公路前去查纠时,或许事故已发生。所以,应实施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的科技管理,引进先进的科技设备,全程监控,解放警力,达到保安全,保畅通的目的。

  2. 建设防疲劳检测卡口。根据《道路交互与通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标准》第十九条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期间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2分。”在所有省际口和服务区出入口安装自动检验测试卡头。在高速沿线的服务区、省际口安装自动检验测试卡口。一旦驾驶人驾车驶入高速公路开始计时,当驾驶人进入服务区后,由服务区卡口计时,一旦驾驶人在省内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由卡口系统自动录入为疲劳驾驶这一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

  3. 安装高速公路车间距测量与警示系统。目前国内部分省市高速交警启用了“车间距检测”系统,对车辆“未保持安全车距”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抓拍。“车间距检测”系统是建立在电子警察系统和车牌识别基础之上的,它与电子警察系统共用车头抓拍相机和智能终端管理设备,当车辆在高速行驶,并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时,该系统能实现抓拍取证。设置“车间距检测”系统是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采取的治理措施之一,也是为了逐步提升驾驶员安全文明行车的意识。我们大家可以探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功能,通过路面自动喊话系统和诱导信息发布系统,实现车间距不足的实时监测、实时警示,以及必要情况下的自动抓拍处罚等功能。

  4.完善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机制。以政府为依托,建立科学长效的应急救援联动体制。高速公路连环追尾事故的危险性及救援难度大,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科学长效的应急救援联动体制,而要建立起这样的应急救援联动体制,离不开以政府为依托,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整合当地公安、卫生、通信、气象、环保、媒体等方面的资源,根据真实的情况的需要,统一调配应急装备、物资及药品,科学合理地分工,力求将救援效率实现最大化,充分的发挥出各部门的实战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危险降到最低,损失降到最低,救援难度降到最低,逐步的提升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处置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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