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城市固态废料管理与综合处理分析

荷兰城市固态废料管理与综合处理分析

发布时间:2024-02-11 16:31:08    作者:rng电子竞技俱乐部官网

  荷兰在严格执行欧盟废物管理立法的基础上,逐渐完备本国相关立法,逐步形成了健全有效的废物立法管理体系。此外,荷兰还依据本国城市固态废料管理和综合治理的实际,建立健全了废物管理体制,制定了废物管理政策,选择了废物回收处理与循环再生方式,在城市固态废料管理和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荷兰在城市固态废料立法管理和综合治理上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很明显的成效。在垃圾废物管理上,荷兰不仅逐步建立健全了相关立法体系,实施依法管理,还依据垃圾废物治理的实际的需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废物综合治理政策,稳步推进了垃圾废物污染防治和循环再生进程。在垃圾废物综合治理模式上,荷兰既坚持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置,注重以预防为主的源头减量措施,也选择了适合于本国实际的垃圾废物回收处理技术工艺,使荷兰垃圾废物管理和综合治理既起到了防治污染、保护自然环境的作用,也突出了以资源再生循环利用为重点的综合治理特点。

  荷兰的废物管理由住房、土地规划与环境管理部负责。荷兰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注重废物管理立法程序和技术工艺的协调,逐步推进各项垃圾废物管理和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和谐统一。荷兰废物管理立法的主体部分是在1988-1991年制定的。1995年荷兰又颁布了一部综合性的《环境管理法》,它是目前除法国的《环境法典》之外,世界上综合性最强的一部环境法。这项法律对各项垃圾废物管理和处理的法律和法规在基本法的层面上进行了协调统一。当前,荷兰的环境立法与废物管理立法体系已经很完整,它为荷兰的环境治理与废物综合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支撑。

  《环境管理法》规定了荷兰政府的有关管理机构的环境管理职能,还规定了环境规划和计划的制定、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品质衡量准则、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许可证的颁发与更新、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环境保护项目的财政支持,环境行政法庭的设立与运行、污染损害的赔偿、环境污染破坏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荷兰政府在环境立法和废物管理立法的早期就很看重各项法律制度的协调。它在不同的环境法律和法规中确定了一系列环境法律制度,如许可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公民诉讼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以使环境立法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序列。近年间,荷兰在废物管理上的主要发展包括:修订废物预防(避免和减量)和废物回收利用备忘录,介绍生产者责任制,首创废物咨询实体和签订包装协议。

  据分析,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荷兰的废物管理立法还很不健全,废物管理立法仅在小范围内实施,而且对废物管理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关注较少。随着荷兰垃圾废弃物品产量的持续迅速增加与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尖锐突出,在欧盟废物管理立法的推动下,废物的依法管理和安全处理处置问题引起了荷兰政府的格外的重视。建立健全废物管理立法体系,稳步推进废物的法制管理和无害化处理进程,逐步实现废物的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已经纳入荷兰政府的议事日程。

  目前,荷兰政府为了推进废物的避免、减量、回收、再生利用和处理处置的健康发展,已经拟定了一项新的废物管理草案。其目的是致力于减少在废物管理和废物回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不必要的环境污染和负面影响,并且通过预防(避免和减量)来限制垃圾废物的产生量,进而通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分流等措施实现废物回收利用,以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废物资源。这项废物管理草案的核心就是减轻垃圾废物对环境能够造成的污染压力,稳步推进废物资源的循环再生进程。

  近年间,荷兰制定和实施了一项综合的环境管理方案。在这个环境管理方案中有一章专门介绍废物管理。这个方案为荷兰垃圾废物的综合管理与综合处理提供了法律框架。明确了荷兰垃圾废物管理与治理的主导方向。荷兰的废物治理实践证明,这个环境管理法案是一个很重要的立法框架,对推动荷兰的垃圾废物治理与开发利用废物资源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虽然在这个环境管理方案中并没有制定很多有关废物管理的规定,但是它在荷兰国会环境法律、省环境法令和市政废物法令中却找到了适宜的位置。

  2000年11月,荷兰议会还通过了一项修订废物管理法案的议案,这个议案已经在2002年付诸实施,其对于推动荷兰废物管理和处理处置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荷兰修订的废物管理议案中,强调废物预防,即尽可能的避免废弃物产生和减少废弃物产生量。这个侧重废物前端治理的管理理念,既是和欧盟法令要求和各成员国废物管理战略一致的举措,也是荷兰废物管理政策的中心骨干之一。现在荷兰为加强欧盟废物管理立法的贯彻力度,推进本国废物综合治理进程,对废物管理政策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其调整的重点就是进一步鼓励和提倡废物预防(避免和减量)。据统计,荷兰家庭生活垃圾产生量已然浮现减量化的趋势。

  从2003年3月开始,荷兰实施了国家废物管理计划。这个废物管理计划提出了到2010年全国废物的83%要得到一定效果利用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一战略目标主要是依靠三项措施:一是通过推进废物回收利用,使废物资源尽量得到循环再生。二是把无法直接回收利用的废物作为燃料实现废物的能源化。三是依靠其它的废物再利用方式来实现废物的有效利用。这个废物管理计划的核心就是最大限度地合理规划利用废物资源。荷兰政府还全力支持用废物制燃料事业(垃圾焚烧和生物制能等),即利用废物制取能源,并给予财政上的支持。

  荷兰实施的国家废物管理计划还对允许填埋的垃圾废物的种类进行了界定,只有不能回收利用或者不能焚烧制能的废物才允许填埋,严格限制和禁止可生物降解垃圾的填埋量。实施这项规定不仅使垃圾填埋场排出的沼气量不断减少,同时也能节约垃圾填埋场的占地,缩短垃圾填埋场关闭后的善后处理期,因此这项规定也是保证垃圾填埋场的安全运营的有效措施。荷兰的这一个国家废物管理计划还将进一步推进其全国垃圾废物回收处理市场的自由化,有利于推进和实现荷兰垃圾废物治理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在荷兰政府制定的废物管理政策中,生产者责任制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推行生产者责任制也和欧盟相关规定及欧盟其它成员国的相关规定相吻合。生产者责任制包括销售产品的人和需对该商品市场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承担废物回收处理责任的生产者。这个责任制通过生产者和输入者之间的协议与法规规定或者两者结合来完成。目前,生产者责任制已经在荷兰的大部分废物治理实践中得到实施。

  环境税在荷兰已经实施多年,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事实上,在荷兰,环境保护的主要财政来源就是环境税。针对居民的生活垃圾回收费用征收在极大程度上鼓励了居民减少废物产生。

  在以避免和减量为前提的废物治理政策引领下,荷兰各地都大力提倡和实施垃圾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垃圾分流,尤其是加强了垃圾废物的源头分类收集,以实现可回收再利用废物的直接回收利用。废物回收与循环再生利用是荷兰推进废物资源循环再生的首要途径。

  荷兰政府也很重视垃圾废物的能源化。现已经在全国建设了一批垃圾废物焚烧设施,这些焚烧设施主要是用来处理城市固态废料、工业废物、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荷兰的废物焚烧法令是禁止对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进行直接焚烧处理的。另外,荷兰也对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理制定了特别的法规。在荷兰制定的废物回收处理法律和法规中,垃圾焚烧设施的排放标准在整个世界也是最严格的。

  目前,荷兰99%的废物焚烧处理任务和80%的废物填埋处理任务由各级政府经营的垃圾处理企业承担。今后荷兰计划逐步放开垃圾废物焚烧处理政策,减少国界限制,允许境外企业进入荷兰垃圾废物焚烧处理市场,促进荷兰垃圾废物焚烧处理的市场化。

  在荷兰,垃圾废物填埋是较少采用的解决方法。荷兰制定的废物法令《填埋禁止令》就为了减少和限制利用填埋方式来处置垃圾废物,尤其是限制和禁止可回收利用废物及可生物降解垃圾的填埋。这个法令不仅限制了荷兰的垃圾填埋方式的利用,也为推进废物的回收与再生利用创造了前提。在荷兰,进行垃圾废物的填埋,政府需要征收高额税收(填埋税)。荷兰还对垃圾填埋场的设施建设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其中关于垃圾填埋场的场地基础处理、底层密封防渗、填埋气体疏导、安全作业、最终覆土和填埋场封场后的远期规划用地等都做了严格的规定。这些作业标准规定在荷兰有关废物处置的填埋法令中都有明文规定。

  在荷兰,尽管采取了避免和减量措施,抑制了废物的上涨的速度,但是垃圾废物的增长还是比预期快的多。实践证明,单纯依靠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循环再生已经不能够满足废物回收处理处置的需求,必须全方位的安排垃圾废物的综合治理问题,比如,提倡避免和减量,实施垃圾废物的源头分类收集,采取多种适用处理工艺技术处置垃圾废物等。就垃圾焚烧而言,由于没足够的焚烧容量,荷兰的废物焚烧处理也受到某些特定的程度的限制,因此,过多的易燃废物正被填埋处置。这种状况将在深化荷兰废物管理政策的过程中得到逐步改善。

  垃圾分类收集和垃圾分流是荷兰积极地推进的生活垃圾与废物的收运方式。在荷兰,住别墅的居民家庭每家都配有带轮子的垃圾桶,桶上有门牌号码。不一样的颜色的垃圾桶分装不同成分的垃圾,比如:绿色的盛装有机垃圾,灰色的盛装无机垃圾,蓝色的盛装废报纸和旧杂志。住公寓的居民都必须将分类后的垃圾送到楼下的垃圾房或整齐的码放在街道的路边,由清洁公司统一收运。按照管理规定,玻璃瓶不能随便装入垃圾袋。一些超市的停车场都摆有回收箱,外面贴上醒目的酒瓶标记,按白色、绿色和棕色分类回收各类玻璃瓶。道路旁边还安置了盛装废电池和油漆的回收箱,有的地方还设有专门的盛装旧衣服的回收箱,家庭产生的大件垃圾则需要与当地市政部门预约,等待专门的收运车辆来收取,这是政府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另外,荷兰废物管理政策规定,凡是电器在购买时都要预先缴纳一定金额的回收处理费,以便于各类电器在淘汰后的处理处置。这也是废物回收处理责任延伸的一种方式。

  现在荷兰的一些城市开始使用智能垃圾车收集垃圾。这种垃圾车配有智能臂,其有效距离可达3米。这种智能臂可识别并自动抓起在马路边的垃圾桶,将垃圾倒入垃圾车的集装箱。在智能臂内还装配了摄像头,它可以对垃圾桶的代码进行扫描。代码设在垃圾桶的适当高度,可使智能臂灵活自如的工作。司机在驾驶室里通过监视仪监视智能臂的工作,既节省人力又可减轻体力劳动。

  在日益完善的废物管理法规的支撑和保障下,荷兰的废物立法管理与综合处理水平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据分析,荷兰目前对生活垃圾的处理主要坚持三项原则:一是预防为主,尽可能避免废弃物产生,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的生产量;二是循环使用,借助各种措施,实现垃圾废物的直接回收利用或循环再生。目前,荷兰固态废料循环使用率平均达到75%,其中玻璃为80%,建筑废物为90%以上,包装物为64%,汽车配件为85%以上,家庭生活垃圾为45%。这些数字证明了荷兰推进垃圾废物循环利用政策的成效。三是最终处置,对无法循环使用的垃圾废物则实行焚烧或填埋处理。荷兰推行的这些垃圾废物回收处理政策措施与欧盟制定的源头消减和循环再生政策是相辅相成的,也保持了和欧盟其它成员国的一致。

  据介绍,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市建设了一座固态废料处理厂。该处理厂以焚烧为主,该厂年处理垃圾80万吨,总投资4.66亿美元,由市政府投资。每年除了处理本市30万吨生活垃圾外,还处理附近城市24万吨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25万吨。由于该厂处理垃圾实行收费政策。同时还向周围地区有偿供热、供电,所以该厂每年基本上能实现收支平衡,并略有盈余。

  综上所述,荷兰的废物立法管理体系健全完整,运作高效,在严格执行欧盟废物管理立法的同时,不断拓展和完善本国相关法规。荷兰的垃圾废物综合治理不仅坚持以降低污染,实现无害化处理为基础,更突出了废物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从垃圾废物的收集、清运到处理处置都以实现废物资源化为目标,稳步提升了荷兰的废物回收利用率。荷兰的垃圾废物管理政策指导性强,规划目标明确,对稳步推进垃圾废物的综合治理进程提供了前提。总而言之,荷兰的废物管理法规和管理政策为其垃圾废物管理与综合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认真分析研究荷兰垃圾废物管理与综合治理实践,对于提高我国的垃圾废物的管理与综合治理水平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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